看到有人提起,我才開始思考輕小說與大眾小說的差異,心裡有模糊的感受,卻無法精準的用文字詳述差別。最近想到一點,只是我個人的感想,沒有明確的依據,何況我看過的小說也不夠多。我覺得輕小說在形塑人物的手法較直白,比方說直接讓主角對他人舉止進行價值判斷,讓讀者立刻藉由主角之眼判別此人的本質好壞或得以知悉其態度背後隱藏的心思;大眾小說在這種描述手法上會收斂許多,即使也刻畫了很多角色的行動,卻不讓人輕易戳破他們的真心,而是鋪陳重重線索,讓讀者花更多時間去揣測、推理各種可能與感情。
同是妖怪題材,《明治妖怪摩登記》在處理妖怪生活在人間的方法也不太一樣,以台角引進的一系列妖怪故事為例,多數人類主角都知道對方是妖怪,而妖怪也不介意讓特定的人類知悉自己的身份,物種的差異並不妨礙彼此的感情,能夠如同一般人的來往,順利的建立友誼。此外,妖怪都很努力的適應日新月異的人間,甚至學習人類的知識,以人類的身份生存,妖怪主動配合人類的步伐使人與妖怪的距離感幾不復見,而是充盈著親近的暖意。
《明治妖怪摩登記》即使讓妖怪假扮為人,混跡於人間,也不輕易透露真身,只是讓妖異的神秘奇詭幽幽飄渺在新舊相融的時代,不是直白乾脆的交代來歷,坦然的在人間立足,而是在談話之間,讓人忍不住心生戰慄,不自覺的去猜測「該不會是⋯⋯」,恐懼伴隨著想像膨脹。
《明治妖怪摩登記》以巡查二人組——原田與瀧為主角,一共收錄五個故事。〈磚瓦街的雨〉透過兩位巡查說起少女失蹤的話題,原以為是擄人案,話鋒一轉導向超乎現實的結尾,引得聽者驚呼不已,原田、瀧的的忽然失蹤又出現更暗示讀者這兩人身份的不尋常。
〈赤手撿到的孩子〉,小女孩妃姬彷彿竹林公主,一瞑大三寸,轉眼成為一個標緻的年輕美人,妃姬自願與原本冒認是生父的中年男子結為連理。這篇講述了非人之物的兇性,讓人類的日常生活添了些潛伏的危險,也淡然的訴說妖怪隱藏真實身份,在人間的黑暗中潛行的不得已。
〈妖怪報導〉、〈覺察・被覺察〉的算是相當直接的讓兩位巡查、阿高姊承認自己的身份,宣告的時間點總在最後,在那之前發生的許多公眾糾紛,讓他們暴露自己非人類的舉動多了點人性貪婪與惡劣的對照,前者原田展現的兇性又不同於妃姬,出手的理由僅為了替有恩於己的原田復仇;後者阿高姊則有洞悉他人本質、做出明察判斷的意味。延續一開始的話題,這種潛伏於黑暗、不知何時踏出的身影籠罩出的沉沉氛圍也與輕文學中的明亮溫馨感大異其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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