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提起,我才開始思考輕小說與大眾小說的差異,心裡有模糊的感受,卻無法精準的用文字詳述差別。最近想到一點,只是我個人的感想,沒有明確的依據,何況我看過的小說也不夠多。我覺得輕小說在形塑人物的手法較直白,比方說直接讓主角對他人舉止進行價值判斷,讓讀者立刻藉由主角之眼判別此人的本質好壞或得以知悉其態度背後隱藏的心思;大眾小說在這種描述手法上會收斂許多,即使也刻畫了很多角色的行動,卻不讓人輕易戳破他們的真心,而是鋪陳重重線索,讓讀者花更多時間去揣測、推理各種可能與感情。
同是妖怪題材,《明治妖怪摩登記》在處理妖怪生活在人間的方法也不太一樣,以台角引進的一系列妖怪故事為例,多數人類主角都知道對方是妖怪,而妖怪也不介意讓特定的人類知悉自己的身份,物種的差異並不妨礙彼此的感情,能夠如同一般人的來往,順利的建立友誼。此外,妖怪都很努力的適應日新月異的人間,甚至學習人類的知識,以人類的身份生存,妖怪主動配合人類的步伐使人與妖怪的距離感幾不復見,而是充盈著親近的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