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對「言情小說」有概念,是在國一的時候。學校園遊會上,同學拿來一本家裡不要的言情小說當作二手商品販賣,顧攤位很無聊就拿起那本書翻讀。我記得那本書劇情概要是女主角因為和母親被生父拋棄,制定計畫試圖勾引同父異母妹妹的未婚夫,想透過橫刀奪愛的方式,向上一代復仇,男主角知道女主角接近自己的理由後黑化,短暫羞辱、囚禁女方一段時間後,兩人言歸於好、修成正果。這個情節對年紀尚幼的我造成劇烈心靈衝擊,第一次讀到床戲描寫也讓我心裡尷尬得慌張失措。不知道要怎麼看待這本書。但後來隨著也慢慢看更多書,或多或少也接觸一些言情小說後,才逐漸習以為常。
然而,當時女性向作品在同儕間的評價並不友善,國中的我最喜歡看的書是少女漫畫,還會每個月固定省下餐費去買少女漫畫月刊,但那時班上是看少女漫畫或女性向動畫好似什麼很羞恥、活該被人嘲笑的風氣。所以,我也只敢私下自己看喜愛的漫畫,卻怯於向同儕承認自己喜歡那些作品。在那之後也陸續隱約感受到各種不同面向的女性向文類好像不受歡迎,或者相對於其他大眾小說或一般書籍而言,女性向文類好像生來就是會被人貶抑或被恥笑的存在。那些膝反射式的歧視讓我無所適從,我不明白為什麼也不曉得該怎麼處理那些沒來由的惡意與譏諷。